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系列解读⑨打通农技推广“最后一公里”******
作者:刘丽、孙炜琳,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要依靠科技和改革双轮驱动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党的二十大报告绘就了实现高水平农业科技自立自强的宏伟蓝图,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进一步吹响了科技驱动农业强国建设的号角。科技驱动农业强国建设既要“顶天”,又要“立地”,既要着眼于世界前沿技术和基础研究,争取世界农业科技前沿领域的话语权,又要面向产业需求,让先进前沿的农业科技成果下沉进村、入户、到田,让农民学得会、用得上。农技推广作为连接科技和经济的关键环节,是将先进前沿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促进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利器。
一、打通农技推广“最后一公里”,对加快科技驱动农业强国建设意义重大
《“十四五”全国农业农村科技发展规划》指出,到2025年,我国农业科技整体实力稳居世界第一方阵,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4%。要实现这一目标,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农技推广的效率和质量。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要着力解决好农业科技创新体系中存在的各自为战、低水平重复、转化率不高等突出问题。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农业科研院所以及农业高等院校的科技成果转化率分别为18.86%与16.79%;根据科学技术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数据统计,我国涉农企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也不足50%。打通农技推广“最后一公里”将极大提高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将更多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和农民收益,对于提升农业科技创新整体效能、加快科技驱动农业强国建设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二、打通农技推广“最后一公里”仍面临较多挑战
改革开放以来,经过多年建设,我国逐步建立起以政府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为主、以科研院所和高校为代表的准公益性推广机构和以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为代表的市场性推广机构多元共存的农技推广体系。农技推广体系不断改革创新,为当前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超过61%发挥了关键支撑作用,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引领产业升级、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近年来,随着农业生产新业态的不断涌现,广大农业生产主体对农业技术的需求呈现多样化,打通农技推广“最后一公里”仍面临较多挑战,主要表现在:
政府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投入不足,提供的农技服务内容及技术类型与农业生产的多样化需求匹配度不够。市场性农技推广机构服务范围覆盖面窄,服务群体较为分散,推广的技术相对单一,无法解决区域性产业发展面临的技术难题。政府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与市场性农技推广组织没有形成合力,力量分散。从整体来看,科技成果的市场转化机制尚不健全,农技推广模式较为单一,农技推广手段较为传统,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不充分。
三、打通农技推广“最后一公里”,提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效能
构建多元互补、高效协同的农技推广体系。进一步深化建设以政府公益性推广机构为主导,以科研院所、高校、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为补充的多元化农技推广体系,加快完善“一主多元”的基层农技推广服务网络。构建协同互补的农技推广运行机制,强化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与准公益性及市场性农技服务机构的有效对接,明确多元主体的角色定位与功能发挥,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坚持政府公益性推广体系的主导地位,加大基层农技推广投入,设立专项保障经费,强化政府农技推广的公益性职能。
立足产业需求,强化市场导向,全方位提高农技推广效率和质量。坚持立足农业生产一线,强化市场在农技推广的导向和筛选作用,加强政府公益性农技推广队伍建设,搭建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和科技研发人员交流平台,切实提高基层农技推广水平。扎实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以产业需求为基础,鼓励以“农资+服务”、技术托管、示范带动等多种方式开展农技服务,优化资源配置,加速实现技术服务的专业化。立足现代农业集约化、标准化特征,大力推广科技示范园区、科技小院、项目带动、企业参与等新兴技术推广模式,切实提高农业技术推广成效。
充分利用新手段、新平台推动农业科技与产业融合,成果与市场结合。加强科技服务载体和平台建设,搭建集“农技需求-交流培训-农资交易-技术服务”等为一体的农业技术服务数字化平台,为农业技术推广提供精准化、智能化服务,助推农业科技与产业融合。整合资源,以新电商平台为基础,健全市场转化机制,加速农业科技成果与市场结合,以市场反哺产业和科研,实现互惠互利、良性循环。利用互联网新媒体手段搭建与农业生产者的技术交流平台,建立低成本、高效率、便利化的反馈互动机制,提高农业技术推广效率。
禁售调味电子烟化名“奶茶杯”网上偷卖******
禁售调味电子烟化名“奶茶杯”网上偷卖
销售商不问买家年龄 商家明知禁售品仍出售
“调味电子烟不是不允许卖了么?为什么现在网上还有这么多人在卖?”近日,有网友反映,在社交平台上有人以“奶茶杯”“可乐罐”等名义出售已被国家禁止销售的调味电子烟。北京青年报记者调查发现,确有商家通过网络社交平台售卖调味电子烟。还有电子烟中间商称,有一些青少年通过网络上的商家来购买调味电子烟。
北京控烟协会会长张建枢介绍,此前国家鉴于调味电子烟容易诱导未成年人吸食,已规定禁止售卖此类产品。“电子烟中的调味剂一般来说是化学合成的,吸食后可进入血液,给人体造成危害。”市场监管部门也表示,调味电子烟的危害很大,其主要成分跟传统香烟一样都是尼古丁。有律师表示,网售调味电子烟的行为已违反了国家的相关规定,市民可通过拨打国家烟草专卖局举报热线等方式举报此类行为。
化名“奶茶杯”“可乐罐”
被禁售调味电子烟网上售卖
近日,有网友发帖称,在部分社交媒体上看到有人售卖所谓“奶茶杯”“可乐罐”等,实际联系之后,发现这些人售卖的是已被国家禁止出售的调味电子烟。
北青报记者根据网友的提示登录到一处社交媒体平台,在“奶茶杯”页面下,可以看到不少网友发出的求助,询问谁可以出售“奶茶杯”“可乐罐”等货品,还有网友在该页面里发布了“奶茶杯”的实物图,图上显示,所谓的“奶茶杯”其实就是调味电子烟。
北青报记者通过该社交媒体平台,以买家的名义联系到了多名销售调味电子烟的商家,一名商家发来的电子烟“菜单”显示,其销售多个品牌的电子烟,其中一种品牌就包括了椰青、茉莉龙井、柠檬草、香芋冰激凌等13种口味,“菜单”上的宣传文字称电子烟里有15毫升烟油,并配有600毫安电池。此外,该款电子烟的尼古丁含量为3.5%。
商家提供的另一款造型为玩具熊的电子烟宣传材料中显示,该款电子烟含18毫升烟油,尼古丁含量为3%,包括花皮西瓜、玫瑰葡萄、高丛蓝莓等12种口味。
该商家表示,相比其他商家,她出售的产品均为真品,因此价格会贵一些。商家称,会在社交平台上发布一些“奶茶杯”等关键词,一方面吸引客户,一方面规避平台的审查。
商家明知系禁售品仍出售
有上线中间商提供货源
北青报记者以学生身份联系了另一名商家,该商家并未因客户是学生拒绝出售电子烟,反而主动介绍了自己所有的口味。不过该商家表示,卖完这一批货物后打算先不卖了,“最近来买的人挺多,年前进的一批100多支电子烟已经卖完。但现在查得比较紧,打算卖完这批货就先停一段时间。”
此前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的《电子烟管理办法》中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产品。电子烟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而该商家并未要求记者提供任何身份证件。
该商家称,其只通过邮寄的方式售卖电子烟,不会在线下店铺销售,“因为承担的风险还是很大的。”北青报记者从该商家处购买两盒调味电子烟,到货的电子烟外观如同奶茶杯,并带有一个吸管状的吸食口,即使没有打开吸食口的盖子,都能闻到一股浓烈的调味香精气味。
电子烟的包装盒上介绍,该电子烟的成分包括丙二醇、植物甘油、食品调味剂和尼古丁,包装盒上还特别警告尼古丁是上瘾的化学物质,未成年人禁止使用并应远离儿童和宠物。
针对该调味电子烟在网络上销售的情况,北青报记者已向生产企业属地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举报,并已被该部门受理。
多名网上商家表示,其电子烟由上线中间商提供。北青报记者通过社交媒体上留下的另一联系方式,联系到了一名自称招收代理的中间商。该中间商表示,其可以直接对接到仓库,给下线商户发货。
另一名自称掌握调味电子烟仓库的商家表示,其发展的下线包括代理和批发两种,操作方式不太一样,这段时间每天出货量都很大,“至于下线如何卖出去,我就管不了了。”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联系到的所有卖家均未在推销时询问过记者的年龄。
电子烟中调味剂多为化学合成
随烟雾进入血液给人体造成危害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今年1月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就曾发文称,有商家将调味电子烟以“奶茶杯”“星球杯”等名义销售,这类电子烟“对校园里的未成年学生很有吸引力,虽然是一次性,但里面却有15毫升的大容量烟油”。
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介绍,2022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的《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就明确规定,禁止电子烟烟弹销售除烟草外的其他风味,根据这一规定,国内已禁售任何调味电子烟。此外,电子烟的危害很大,主要成分跟传统香烟一样都是尼古丁,“青少年吸食电子烟可能会成瘾,最后转变为传统烟民的概率会更高。”
北京控烟协会会长张建枢介绍,所谓电子烟是一种模仿卷烟的电子设备,其烟油主要成分是尼古丁,并添加大量调味剂、芳香剂,制成如冰激凌、咖啡、白桃等口味的新型烟草。此前因口味繁多,受到部分年轻群体特别是青少年的喜爱。但青少年发育尚未成熟,易受新奇事物影响,一旦接触到电子烟,对他们的健康、安全会产生直接的威胁。
张建枢说,电子烟中的调味剂一般来说是化学合成的,无法像食品级产品那样被吸收,一旦吸食后,烟雾中的化学成分会直接通过呼吸进入人体,随后进入血液,给人体造成危害。张建枢表示,正是鉴于存在这些问题,国家烟草专卖局去年发布了《电子烟管理办法》,并于当年5月1日施行,其中规定,从事电子烟零售业务,应当依法向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或者变更许可范围。此外,去年10月1日实施的《电子烟》国家标准中要求,鉴于水果、食品、饮料等调味电子烟和无烟碱电子烟对未成年人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容易诱导未成年人吸食,标准明确规定不应使产品特征风味呈现除烟草外的其他风味。
网售调味电子烟违反法规
将面临警告、没收、罚款等处罚
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骁表示,网售调味电子烟的行为已经违反《电子烟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电子烟》国家标准中明确电子烟不应对未成年人产生诱导性,不应使产品特征风味呈现除烟草外的其他风味。所以生产、销售调味电子烟,直接违反了相关规定。”
韩骁介绍,根据规定,对违反《电子烟管理办法》的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可采取监管谈话,中止平台交易资格,责令暂停生产经营业务、进行整顿,直至依法取消其从事电子烟产品、雾化物和电子烟用烟碱等生产经营业务资格等措施。
他表示,如果有网友发现有人在网上售卖调味电子烟的行为,可以通过拨打国家烟草专卖局举报热线或向当地、上级烟草部门投诉等方式举报。
韩骁说,我国《电子烟管理办法》中还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产品。电子烟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也有类似的规定。商家将电子烟销售给未成年人,将面临警告、没收、罚款以及行政主管部门的谈话,中止平台交易资格,责令暂停生产经营业务、进行整顿等行政处罚。 文/本报记者 屈畅 实习生 刘可纯
统筹/蒋朔